兰州市4050社保补贴申请条件
兰州市对就业困难人员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进行了失业登记,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下列未就业人员:
1、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是指城镇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是指家庭成员中无一人就业,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3、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失业人员。是指连续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城镇居民且无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无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的人员。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是指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明的失业人员。
5、残疾失业人员。是指持有残联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6、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国家征地失去土地的失业人员。
7、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其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下且未实现稳定就业的失业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街道社区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