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个人档案转出材料(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
1、个人托管所需材料:
(1)档案接收单位(具有人事权的国企、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人才中心等)出具的《调档函》(或商调函,因考上研究生、公务员等提出档案的,也可提供录取通知书,调整改派的需提供报到证)原件;
(2)本人身份证;
2、单位代理所需材料:
(1)档案接收单位(具有人事权的国企、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人才中心等)出具的《调档函》(或商调函,因考上研究生、公务员等提出档案的,也可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
(2)代理单位出具的同意转出介绍信,换取《单位代理人员档案转出审办单》;
(3)本人身份证。
一、办理条件
(1)人事档案在我中心托管;
(2)调入档案单位需具有档案管理权限。
具体转出指南可点此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