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一览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

地方特产2022-05-18 10:34:47未知

南京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一览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二条本法所称购置,是指以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1号):

  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

  

  什么是车辆购置税?

  1.车辆购置税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2.车辆购置税为中央税,专用于国道、省道干线公路建设和支持地方道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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