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西安莲湖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通知(原文)

地方特产2022-05-18 10:35:28未知

2021西安莲湖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通知(原文)

西安市莲湖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关于2021年西安市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人事代理人员:

  按照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西安市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安排,2021年10月22日起可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http://1.85.55.147:7211/zcsb)进行职称申报,参评人员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学历、资历、年限条件

  1、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应具有理工科学历(学习)背景,并具备下列学历、资历、年限条件之一:

  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资格,聘任工程师2年以上;

  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资格,聘任工程师5 年以上:后取本科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5 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 年以上;

  大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 年以上,聘任工程师 5 年以上;后取大专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 年以上,聘任工程师 5 年以上;

  2、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申报人员在聘任工程师期间,应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两条(含)以上;县及县以下基层申报人员和具有援藏、援疆、援青1 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申报人员,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一条(含)以上:

  (1)聘任工程师期间,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 3 篇(其中第一作者不少于 2 篇),每篇字数不少于 2000 字;或在 SCI、EI 收录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 1 篇;或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 1 部,著作须具有 ISBN 书号,独著5 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 5 万字以上,并有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著作均需提供查询网址;

  (2)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或者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一等奖前 9 名,二等奖前 7 名,三等奖前3名),并具有获奖证书;

  (3)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 项以上,为前五完成人;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 项以上,均为前三完成人;

  (4)主持或作为前七完成人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5)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完成1 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6)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完成 1 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建设、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通过项目验收或鉴定,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7)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承担过 1 项(含)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产品研发、应用等项目,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并获得厅局级、市级以上或央企集团、省属大型企业集团的表彰奖励;

  (8)参与编制过国家、省级、市级1 项(含)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实施,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9)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解决过企业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填补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对技术有较大提升,并通过相关部门鉴定或验收。

  (10)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3.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理工科学历(学习)、资历条件,但工作实绩突出的人员(含留学回国人员),达到上述科研、业绩条件中三条(含)以上,可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

  4.年限要求

  参评人员的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12月31日

  (二)考核条件

  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近三年来被单位通报批评的;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企业、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

  5、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三)继续教育条件

  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学习。近五年,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开课学习不少于 24小时,专业科目不少于 56小时。

  二、评审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参评人员向所属用人单位提出申请,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互联网网址为:http://1.85.55.147:7221/zcsb) ,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准备相关电子支撑材料(所有业绩类成果必须是本人取得中级职称后获得),填写相关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各级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参评人员生成 JPG或PDF格式文件上传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本人确认无误后,将个人参评材料信息上传至所属工作单位。

  参评人员还需书面填写《西安市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评审考核计分表》( A3,一式5份,表格在西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网上服务—人才队伍模块下载),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后交至我中心。

  (二)单位审核公示

  各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登录账号由所属区县人事部门或主管单位负责分配)审核参评人员的参评信息,并将参评人员《评审简表》等材料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传。

  (三)评审及答辩

  西安市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本次评审工作。所有参评人员均需参加专业答辩,未参加答辩人员将取消其参评资格,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四)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其它事项

  1、办公地址:莲湖区大土门20号开远半岛7号楼莲湖区人才交流中心

  2、咨询电话:029-84283978

  3、参评个人需保持电话畅通,以便于随时联系

  4、莲湖人才存档人员申报授权码为:c63

  莲湖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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