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240学时以上,农村小学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200学时以上;
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经验丰富,有突出专长,有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历或者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
参与完成1项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2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
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承担过县(区)级以上的示范观摩教学活动,或者在县(区)级以上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或者教育教学工作获得县(区)级政府奖励;
培养、指导至少2名二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
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