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结婚办理指南(跨省登记结婚手续)

地方特产2022-05-18 10:41:37佚名

跨省结婚办理指南(跨省登记结婚手续)

  一、试点省份

  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二、实行时间

  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三、手续办理

  如果当事人一方户籍地是婚姻登记地的,就仍然按照现行《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出具户口簿和身份证。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实行后,对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当事人,将多一种选择,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一)双方均不是重庆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应提供其中一方的《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

  (二)仅一方为重庆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应提供重庆籍当事人的《暂住登记凭证》或非重庆籍当事人的《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

  (三)双方均为重庆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应提供其中一方的《暂住登记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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