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异地就医医保备案地报销和回当地报销比例一样吗?
成功办理自助备案且处于正常在保状态的参保人员在备案地就医可进行医保直接结算,无需垫付资金。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就医时报销比例与参保地相同。备案期内回参保地即太原市就医时,在职职工报销比例降低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降低2%,居民医保报销比例降低5%。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职工医保转外就医人员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报销比例分别为77%和89%,急诊住院人员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报销比例同为70%,非急未转人员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报销比例同为50%;居民医保转外就医人员报销比例为55%,急诊住院人员报销比例为50%,非急未转人员报销比例为35%。
哪些人可以申请异地就医备案?
既往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只有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4种人员,此次《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根据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行为发生的原因将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分为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两类,并进一步细分为6种人员。其中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省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