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本级门诊统筹19家定点药店太少了,以后会不会扩容,如何扩容?
按照《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定点零售药店提供的用药保障服务纳入普通门诊统筹保障服务范围,应符合以下条件:资质合规、管理规范、信誉良好、布局合理、进销存管理系统与医保系统对接、且满足对所售药品实现电子追溯等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省本级已将符合条件的19家特殊药品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试点范围,待处方流转平台、智能监控等系统建成后,结合实际情况,逐步将符合准入条件的其他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定点管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