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C类人才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确认的人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年龄一般应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贡献突出或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其他要求:
1、全职引进或新培养的,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在西安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在西安市创业的,申请确认为地方级领军人才的,所创办企业实到现金出资分别100万元,人才本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股权超过30%的股东(或地方级领军人才本人实到资本不低于30万元,不允许代持股)
2、柔性引进的,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服务协议,每年在西安市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申请确认为企业经营管理领域高层次人才的,除符合相应标准外,年收入须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倍以上或上一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8万元以上;申请确认为企业经营管理领域地方级领军人才的,除符合相应标准外,年收入须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倍以上或上一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5万元以上。
二、分类目录
(一)科技创新创业领域
1.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等
2.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前5名完成人;省、部、军队、国防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特等奖前5名完成人、一等奖前3名完成人;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3.中国专利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省专利奖金奖第一完成人(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任务(课题)负责人;
5.国家“863计划”领域专家组成员,专题组组长、副组长,课题负责人(课题已通过结题验收);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助理,课题负责人(课题已通过结题验收);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课题负责人(课题已通过结题验收);
6.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或课题已通过结题验收);
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重大项目课题主持人、重点项目主持人(课题、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获“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
8.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副主任前2名;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副主任前2名;省部级实验室、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省部级工程实验室、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且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主任。
具体可点此查看西安C类人才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