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一览
共付段标准
1、社区医院:在职职工个人自付14%,退休人员个人自付8%;
2、三级医院:个人自付25%;
3、其它医院:个人自付20%;
4、其余由统筹基金支付。
门诊医保待遇
人员分类 | 门诊医疗(包括外配处方购药,年度内分为三段支付) | ||
账户段 | 自负段 | 共负段 | |
45周岁以下在职职工 | 当年账户支付 | 900元,由个人自付 | 社区医院:在职职工个人自付14%,退休人员个人自付8%; 三级医院:个人自付25%; 其它医院:个人自付20%; 其余由统筹基金支付。 |
45周岁(含)以上在工 | 600元,由个人自付 | ||
退休人员 | 300元,由个人自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