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区来穗人员为其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制入学须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须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居住且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的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截至2023年8月31日),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 在海珠区合法稳定居住;
2. 在海珠区就业(或创业)并参加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一个险种,且申请积分制入学时仍在缴纳。
(二)申请人的随迁子女具有外地户籍(不含港、澳、台地区),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且尚未入学。
2.申请积分制入读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为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