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劳动者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劳动者已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到粤东西北地区就业且符合上述相关条件的,也可申请本项补贴。
所需材料
1.社保卡
2.毕业证书
3.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申请表
办理流程
线下办理:1.到人社部门提交申请资料。2.申请资料齐全的,人社部门予以受理。3.人社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4.审核通过的,人社部门按规定进行公示。5.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补贴拨付手续。
线上办理:1.申请:登录网站进行申请;2.受理: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若材料齐全且符合相关申请条件,转入办理环节,若不齐全,客户补全资料,若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告知客户不能申请此事项。3. 办理:按照国家和省的政策,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并请客户将纸质资料邮寄或带到现场备查;4. 办结。(办理网址:广东政务服务网)
办理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新城5号区北江二路劳动大厦一楼大厅办事窗口
办公电话:0763-3788397 、0763-338020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