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除特殊情况外(外地就业需提供纸质《就业创业证》),不再新办纸质版《就业创业证》。
纸质版《就业创业证》办理方式:
劳动者在居住地(常住地)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站)申领,填写《就业失业登记信息表》;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其他有效证明(毕业证、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2、有就业经历的,还须持原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3、外地户籍的劳动者还须本人居住证;
4、区外城建制单位的,还应持当地县或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外出就业证明。
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对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的劳动者填写的《就业失业登记信息表》进行初审后,报管委会(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办理取证时间为5个工作日。
咨询部门及联系电话
天山区就业办:0991-2697951
沙依巴克区就业办:0991-4564447
高新区(新市区)就业办:0991-3697223
水磨沟区就业办:0991-4641941
米东区就业办:0991-3301362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就业办:0991-3743164
达坂城区就业办:0991-5919125
乌鲁木齐县就业办:0991-5921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