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1. 非在宁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的应届毕业生(含港澳台毕业生),或尚未拿到毕业证书但已领取高校《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应届大学生。
2. 申请人面试单位为在我市范围内注册的依法办理职工社保参保登记手续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3. 申请人来宁发生真实有效的面试行为时,在我市社保系统中应显示为初次未就业状态。申请人应在来宁面试行为结束后,在毕业年度(含毕业学年)内申请面试补贴。
申请材料
1、申报系统目前已与学信网接口联通,请按照系统提示自行验证。(请尽量在“我的南京”APP大学生服务专区先进行学历学籍验证后再进入申报模块进行申报)
✔ 学籍验证成功的情况下:(1)毕业生无须上传毕业证书和学信网验证报告;(2)在校生还需上传填写完整、校章清晰的《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无须上传学信网验证报告。
✔ 学籍验证失败的情况下:(1)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申请人需同时录入16位在线验证码以供审核(请在学信网申请在验证时尽量选择验证码的最长有效期限,避免在审核中出现在线验证码失效而影响审核结果)。
2、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2021年3月1日已经启用“面试官”系统,取消纸质面试证明,面试二维码扫码记录为准。
面试补贴标准及发放
1. 补贴标准为一次性1000元/人。
2. 面试补贴自审核通过的当月计发。区(园区)人社部门于计发当月底前将补贴发放至申请人“我的南京”手机APP电子钱包“南京银行—零钱”账户(逢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