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在市车管所服务大厅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车管所查验、登记审核人员查验机动车,审查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业务退办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当场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在承诺时限内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不予通过的,出具《业务退办通知》。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当场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此事项涉及缴费,需先完成缴费才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车管所服务大厅领取结果。
办理窗口
惠来县交警大队
办理地点:惠来县惠城镇东华路交警大队窗口
办公电话:0663-661421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惠来县惠城镇东华路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