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7日开始,陕西针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问题下发意见搜集问卷,市民可根据问卷反馈延长过渡期的情况。
点此进入:问卷链接
根据省公安厅等三部门2019年6月24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我省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陕公通字〔2019〕38号),我省超标电动自行车实行三年过渡期管理,过渡期将于今年6月30日届满。
过渡期届满后是否延期,社会各界比较关注。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为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现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届满后是否延期进行公开问卷调查。
温馨提示:
问卷截止于2022年4月17日
本次问卷调查时间为10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每人只可参与一次,重复投票无效,请您积极参与,如实填写。感谢您的支持!
拓展阅读:西安电动车使用购买指南
西安电动两轮车使用购买须知 | |||||||
合标电动两轮车 | 电动自行车
| 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
| 电动两轮普通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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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准 | GB 17761-2018 | BG/T 24158-2018 | GB/T 24158-2018 | ||||
最高时速 | ≤25km/h | ≤50km/h | >50km/h | ||||
电机功率 | ≤400W | 400W-4KW(非强制) | >4KW(不强制) | ||||
整车质量 | ≤55kg | 可≥55kg | 可≥55kg | ||||
电池电压 | ≤48V | 无限制 | 无限制 | ||||
能否载人 | 部分省允许载12岁以下儿童 | 不可载人 | 可载一名成人 | ||||
车辆类型 | 非机动车 | 机动车 | 机动车 | ||||
是否需要驾驶证 | × | √ | √ | ||||
是否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 √ | × | × | ||||
牌照号码样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