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租房合同及发票,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如果在京无房,没有租房合同及发票,也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按每月1500元的标准每季度提取一次。
提示:提取满一年后需重新申请。
☞网上申请
1、登录系统。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点击首页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点击【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选择【账号登录】或【短信登录】两种方式登录。
2、选择提取事项,录入提取信息。
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在新事项申请列表中点击【租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进入事项申请页面进行填写。
提示:
①在“基本信息”栏目下系统自动反显用户基本信息,选择【租房类型】为【无自有住房(每月提取1500元)】。
②在【提取人账户相关信息】栏目下,填写【本次提取金额】,选择【收款人公积金卡银行】后,自动显示申请人已办理的公积金卡卡号。
③如申请人希望使用本人的其他银行卡(应为北京地区发放的I类银行结算账户)办理提取时,应先点击页面左侧【公积金卡维护】按键,选择需要添加的住房公积金卡【银行名称】,录入【银行卡号】,点击【添加】按键,添加成功。
3、个人授权、承诺。
阅读并勾选《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点击【提交】,系统显示提交成功。
4、提交申请,打印回单。
在提交成功页面,如需留存申请回单,点击【打印回单】,打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如需查询业务办理机构,点击【经办网点】,点击【确定】,提取申请完成。
5、查看进度。
【申请进度】为【审核已通过】的,提取资金将划入申请人公积金卡账户。
☞柜台办理
申请人本人或单位经办人持以下材料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的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提供的材料为:
(1)提取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
(2)单位经办人办理的,单位经办人还需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申请人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一份。
(3)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还需携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个人授权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