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公租房申请材料
申请人提出公租房申请时只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通过大数据系统联网可实现核查的其他材料可不再提交。对不能够通过部门数据联网核查的或数据尚未联网的,需拍照上传或窗口提交相关自证材料,通过人工方式比对。
一、城市住房困难家庭:
(一)身份证。
(二)承诺及查询授权书。
二、无房的新就业职工:
(一)身份证。
(二)承诺及查询授权书。
(三)提供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大专)院校毕业证;
(四)在本地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5年以上,持有人事部门报到证。
三、外来务工人员:
(一)身份证。
(二)承诺及查询授权书。
(三)婚姻证明(离婚判决、调解书等);在省内外结、离婚的申请家庭需提供婚姻相关材料。
(四)《居住证》或用工合同或连续近5年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五)户口所在地房屋登记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四、其他申请材料:
(一)申请家庭出售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赠与他人的,需提供《房屋买卖合同》
(二)申请公租补贴的家庭需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房屋租赁合同。
(三)属于离婚家庭的还应提供离婚协议或调解书或生效的法院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