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高新区幼升小户籍+房产+居住证要求
一、适龄儿童户籍不在高新区,其父母在高新区购有房产,可以在高新区入学吗?
答:在高新区公办义务段学校入学,首先看适龄儿童户籍,如适龄儿童户籍在高新区,则符合高新区入学条件;如适龄儿童户籍不在高新区,原则上回户籍地入学。属非武汉市户籍的,如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高新区或持有高新区居住证的,则符合高新区入学条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属武汉市其它区户籍的,需将适龄儿童户籍迁到东湖高新区,则符合高新区入学条件,依据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二、适龄儿童户籍在高新区,监护人房产不在高新区的怎样入学?
答:此类户籍一般为社区公共户、搭户、空户或集体户,不作为对口入学的依据,按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执行,平台登记时注意其户籍地址要求与实际居住地址保持一致,至少属同一派出所辖区,由区教育局依据学校的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三、适龄儿童户籍在武汉市其他区,随监护人居住在高新区的可以在高新区入学吗?
答: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武汉市教育局相关精神,在东湖高新区居住的武汉市其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需回户籍所在区就近入学;如坚持到东湖高新区入学,需将适龄儿童户籍迁入到东湖高新区方可在高新区入学。
四、适龄儿童户籍在高新区,监护人在高新区有两处及以上房产,怎样入学?
答:按户籍所在的房产,即“人户合一”服务范围安排入学。
五、适龄儿童户籍在高新区,因拆迁原因居住在区内非户籍地的如何入学?
答:因拆迁原因居住在非户籍片区内的高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需将户籍迁入到现居住地片区。确有困难且能提供拆迁合同、街道开具的拆迁未还建证明,先到户籍所在片区学校登记入学,在8月25日后再到现居住地片区学校提出入学申请,由登记学校上报区教育局。待学校正常范围内学生录取完后,有空余学位的,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没有学位的原则上回《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对口学校入学。
六、适龄儿童户籍在高新区,长期和爷爷奶奶(外祖父母)住在一起,户籍在爷爷奶奶(外祖父母)房产上,如何安排入学?
答: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100%产权)地址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如适龄儿童和父母户籍均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并长期居住在一起,适龄儿童父母在市内无住房的,且能提供房管局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统筹入学后,同时锁定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学位。如需确保适龄儿童能就读对口学校,适龄儿童户籍地址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100%产权)地址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