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材料
1.城乡居民需携带户口本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重度残疾人应提供第二代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也可直接到户籍地乡镇或县级经办机构)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协办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二、参保须知
制度实施时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对于没有按规定逐年缴费的,可补缴中断年度的缴费部分,但不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鼓励中青年城乡居民长期缴费,参保人缴费时间越长,个人账户积累越多,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也就越高。
制度实施时,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
制度实施时已达到或超过60周岁并且未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符合领取条件,则不必缴费,可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领取养老金前须办理参保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