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余姚市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拓宽企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激励高技能人才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根据《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预防失业促进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余政发〔2013〕63号)、《关于转发〈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余人社〔2017〕64号)、《关于印发〈余姚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余人社〔2017〕86号)文件精神,综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和企业用工需求,现将2023年上半年余姚市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目录予以发布(详见附件1)。同时,就高标准做好我市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申报工作(以下简称“岗位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享受补贴的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劳动合同期限内的企业一线在岗职工,并按规定正常缴纳社保;
(二)职工所从事的职业(工种)属于当期公布的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目录(附件1),岗位补贴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由市人力社保局调整公布(原享受人员未列入2023年上半年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目录的可继续申报);
(三)补贴岗位上的职工须持有相应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证书。
对符合条件的职工,企业应在本单位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申报。
二、申报办法
申报企业应按照《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细则》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职业培训公共服务网(https://zypx.nbhrss.gov.cn/),从企业用户入口端完成注册,经管理员审核同意后,在2023年11月22日前完成2023年上半年紧缺岗位补贴材料的网上材料报送。
三、受理地址及申报材料
(一)企业在网上提交申请后通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余姚市培训考试和技能鉴定中心提交以下纸质申请资料:
1、《紧缺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汇总表》(附件2)系统打印,企业盖章,须在备注栏注明已累计享受补贴月数;
2、公示文稿原件及企业公示情况说明(附件3、4);
3、职工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各1份,提供材料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印章(第二次及以上申报人员不需要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单位盖章、查验原件);
5、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盖章、查验原件);
(二)纸质申请资料受理地址:
余姚市培训考试和技能鉴定中心(保庆路128号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503办公室)。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62726929
四、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技师每人每月500元、高级技师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位技师或高级技师岗位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5年内申领完毕。达到退休年龄或退出岗位时,终止享受。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对照申报条件进行审核,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公示,确保申报补贴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规范、高效的完成。
五、其他事项
(一)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对象不包含机关事业单位(除技工院校)的企业编制人员。
(二)从本次申报开始(2023年上半年),恢复至技能提升行动前的政策,即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分别满3年、1年方可申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5年内申领完毕)。
附件:1.2023年上半年余姚市级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目录.docx
2.申报单位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汇总表.docx
政策来源:余姚市人民政府,原文http://www.yy.gov.cn/art/2023/11/14/art_1229136657_43317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