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协议离婚办理流程:
根据《民法典》第1077条的规定,打算离婚的夫妻需要先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并且是需要夫妻双方一同到场提出申请。离婚申请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至于要不要提交离婚协议书,目前还没有规定。但最好先准备好。这也有利于确定双方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解决方案。
提交了离婚申请后,夫妻双方有三十天的冷静期,即只要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都可以向离婚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由此,双方继续夫妻身份,同为一家人。这三十天的冷静期可以避免冲动一时的离婚决定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让双方更加冷静、理智决定婚姻关系的去留。
三十天冷静期满,夫妻双方都没有撤销离婚申请的,则需要夫妻双方在期满后三十日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办理离婚证当日,夫妻关系解除。
如果夫妻双方在三十天的冷静期内没有撤回离婚申请,也没有在期满三十日内一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夫妻关系继续,同为一家人。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一定要离婚的,必须在冷静期满后三十日内一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
发生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后,夫妻双方依然计划离婚的,应当重新提交离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