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补办需提供的证件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原办理《光荣证》时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登记表》,或者办理独生子女保险的相关材料,或者单位出具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金凭证,或者单位出具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3000元一次性奖励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或者其他能够证明申请人确实领取过《光荣证》的佐证材料。
拓展信息: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就《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有关事宜发布补充通知,通知明确2016年1月1日(不含)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按规定可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未领取的,也可以申请补办。
之前,省卫生健康委就《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有关事项发出通知。明确从2019年3月15日起,全省停止新办《光荣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