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大学生租房补贴发放方式
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人员由人社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住建部门将租购房补贴发放至申请人账户。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应于接到银行通知3个月内领取补贴,逾期视为放弃。
咨询电话:
社保累计缴纳、企业性质等人才资格认定相关问题咨询:0471-3960312(市人社部门)
补贴资金发放信息咨询:0471-6328283(市住建部门)
购房网签备案信息咨询:0471-6272893(市住建部门)
租赁合同备案信息咨询:0471-6201533(市住建部门)
监督管理
(一)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在申请审核中严格把关,通过设立投诉电话、电子信箱等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根据反映线索,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及时反馈。
(二)相关部门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建立全方位、全过程档案资料,确保档案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充分利用信息手段做好数据统计工作,避免重复申请、重复享受租购房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