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起开封公安正式推行临时居民身份证全国范围“跨省通办”,即省外户籍居民在开封异地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在受理地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该项服务举措打破了长期以来外省临时身份证只能回原籍办理的限制,极大方便了群众就近就地申领,最大限度让办事群众“少跑腿”。
受理条件:
年满16岁公民,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向受理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收费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每张收取工本费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