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机动车注册登记上牌收费标准及依据
汽车反光号牌100元/副,挂车反光号牌50元/面,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反光号牌40元/副,摩托车反光号牌35元/片,临时号牌5元/张,行驶证10元/本,登记证书10元/本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发改价格[2019]1931号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修改)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