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三类群体可申请租赁补贴
(一)市区城市低保家庭、城市低收入家庭或者城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1.条件:
(1)户籍:大庆市市区城镇居民户口;
(2)住房: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2.所需材料:
(1)《大庆市市区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资格申请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3)婚姻证件或单身情况承诺;
(4)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收入家庭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二)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条件:
(1)户籍:大庆市市区城镇居民户口;
(2)收入: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5%;
(3)财产:家庭财产总价值低于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倍;
(4)住房: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2.材料:
(1)《大庆市市区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资格申请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3)婚姻证件或单身情况承诺;
(4)收入和财产承诺。
(三)外来务工人员
1.条件:
(1)户籍:持有大庆市居住证;
(2)收入:个人月平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5%;
(3)财产:个人(家庭)财产总价值低于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倍;
(4)劳动合同:已经与市区内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
(5)社会保险:申请之日前在市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6)住房:在市区内无住房。
2.材料:
(1)《大庆市市区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资格申请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大庆市居住证;
(3)婚姻证件或单身情况承诺;
(4)收入和财产承诺;
(5)与市区内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