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军人子女出生后落户方式
一、新生儿父母均为现役军人,且双方或一方服役部队驻地在本市的,申报户口所需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双方的军官证(士官证);
3.军人身份证;
4.结婚证。
办理程序和时限:申请人名下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持以上材料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新生儿可单立一户,材料齐全的现场办结;申请人名下没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持以上材料到其部队驻地派出所,将新生儿户口落派出所公共集体户,材料齐全的现场办结;申请人名下没有合法固定住所,但申请人双方或一方的父(母)亲为我市常住户口的,申请人愿意将新生儿户口申报在其本人父母(新生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处的,只要能够提供其系本市常住户口公民的子(女)关系证明的,允许新生儿将户口申报在祖父母或外祖父处。其中,新生儿祖父母或外祖父为乡村人口的,新生儿户口只能落派出所公共集体户口,材料齐全的现场办结。
二、新生儿母亲为本市驻军部队现役女军人(含士官),申报户口所需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部队师(旅)级以上政治部门证明;
3.军官证(士官证);
4.军人身份证;
5.结婚证。
办理程序和时限:申请人名下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持以上材料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新生儿可单立一户,材料齐全的现场办结;申请人名下没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持以上材料到其部队驻地派出所,将新生儿户口落派出所公共集体户,材料齐全的现场办结;申请人名下没有合法固定住所,但申请人双方或一方的父(母)亲为我市常住户口的,申请人愿意将新生儿户口申报在其本人父母(新生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处的,只要能够提供其系本市常住户口公民的子(女)关系证明的,允许新生儿将户口申报在祖父母或外祖父处。其中,新生儿祖父母或外祖父为乡村人口的,新生儿户口只能落派出所公共集体户口,材料齐全的现场办结。
三、新生儿父母一方是现役军人,另一方是本市集体户口的,申报户口所需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军官证(士官证);
3.军人身份证;
4.结婚证;
5.集体户口证明。
办理程序和时限: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新生儿户口落集体户口在我市一方的户口处,材料齐全的现场办结。
来源:兰州市公安局(https://gaj.lanzhou.gov.cn/art/2022/5/23/art_3991_11247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