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高层次卫生人才购房补贴标准
(一)全职新引进到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人才:
第一类人才可享受不超过6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每月考核合格的可按2000元/月的标准发放人才激励金;
第二类人才可享受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每月考核合格的可按1800元/月的标准发放人才激励金;
第三类人才可享受不超过4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每月考核合格的可按1500元/月的标准发放人才激励金;
第四类人才可享受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每月考核合格的可按1200元/月的标准发放人才激励金;
第五类人才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5万元;每月考核合格的可按600元/月的标准发放人才激励金;
第六类人才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2万元;
对其他特殊人才或特别优秀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激励。
注:人才激励金执行时间为5年。
(二)新引进的一至四类人才在荣缴纳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实行前3年全额奖励。
(三)柔性引进人才或团队(单位)进行科室建设、服务项目建设的,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团队、单位)或其所在单位达成约定,明确工作内容、薪酬待遇或收益等要素,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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