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
1.本人身份证(护照或居留证);
2.学位证;
3.毕业证;
4.学信网学历备案表一份;
5.职称证书(第二、三类人才提供);
6.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务员需提交干部介绍信);
7.就业报到证(2023年及以后的应届毕业生无需上传);
8.普通高校录取考生综合信息登记表(河北省生源本科生提交,省外生源需提交新生录取名册;研究生需提交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登记表);(可到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省政务大厅或桥西区红旗大街231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出具);
9.社保证明。出具近三个月内所在单位为申请人缴纳的社会保险人员参保证明,注:如果绿卡申请人的养老保险是由本单位委托第三方代缴的,则需本单位出具养老保险由第三方代缴的证明。
特别注意:
1.对从区外引进的原来已参加工作的申报人,除提交以上必备审核材料外,还需出具原工作单位离职证明和区外缴纳养老保险情况。
2.对原来在其他县(市、区)申请过人才绿卡的申报人,需在其他县(市、区)系统平台进行人才调动,提供原、现单位社会保险人员参保证明、原单位离职证明、现单位劳动合同、毕业证、学位证以及身份证。
3.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创业人员,在提交以上必备审核材料外,还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和税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一个季度的缴税证明。
4.没有明确证明为“本科一批”的(如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等)将按照“其他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对待。提出异议者可出具毕业学院开具当年该生录取批次为本科一批证明,模板可电话咨询藁城区人才绿卡服务窗口。
5.专接本人员需上传普通高校录取考生综合信息登记表与本科新生录取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