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流程:
南京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
1.具有江南六区户籍满5年的城镇居民;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现执行标准为:中等偏下收入低于4503元;低收入低于2814元);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现执行标准为15平方米以下);
4.家庭人均财产在规定标准以下(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3人户低于20万元,2人及以下户低于23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7万元;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3人户低于15万元,2人及以下户低于17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3万元);
5.家庭车辆在规定标准以下(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12万元机动车辆的家庭不认定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8万元机动车辆的家庭不认定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办理地点:南京市秦淮区丰富路127号一楼大厅6号窗口;(咨询)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A429、A430、A431窗口。
咨询电话:025-84221312 信件:南京市秦淮区丰富路127号,邮编21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