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5日,南通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南通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方案(2023—2024年)》(通环规〔2023〕4号)。
奖补时间:自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报废时实际使用年限距强制报废年限一年及以上,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通州籍车辆,交售给具有合法资质的报废拆解企业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可以享受财政补贴。
奖补标准:根据车辆的类型、登记年限,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淘汰的,系数为1.0。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通告
根据《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通州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决定在通州区实施限行措施。
(一)实施时间。2023年8月1日起,全天24小时限行。
(二)限制通行范围。南通市通州区全境,不含境内G204、G228、G345、S225、S335、S356等国、省道和高速公路。
(三)限制通行车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含专项作业车、半挂牵引车)。
(四)违反《通告》车辆,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请广大车主积极响应号召,积极参与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严格遵守《通告》要求,为通州的蓝天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