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青年安居房需要提交材料如下:
1、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子女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复印件;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需额外提供退出现役证件复印件。
2、申请人填写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青年安居计划”住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3、申请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复印件。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台山范围内房屋产权情况证明。
租金标准
申请人签订青年安居住房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第一个月免收租金,第二个月起租金根据《江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同地段房屋市场价基准租金标准50%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