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南京溧水区保障房申请收入认定标准

地方特产2022-05-18 14:22:32佚名

2020南京溧水区保障房申请收入认定标准

  南京溧水区从2020年起开始试行住房保障常态化申请模式。符合基础申请条件、有住房保障需求的市民朋友,从6月起,每月10日-25日,可到社区或相关部门办理住房保障申请。

  2020年的申请,基础条件不变,直接受理部门也不变。

  2020年的收入认定标准线:

  根据《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溧水区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的通知》(溧政办发〔2020〕4号),最新收入标准如下: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

  (一)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183元。

  (二)家庭人均财产:2人及以下户低于17万元;3人户低于15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3万元。

  (三)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8万元机动车辆的家庭不认定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

  (一)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493元。

  (二)家庭人均财产:2人及以下户低于23万元;3人户低于20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7万元。

  (三)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12万元机动车辆的家庭不认定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基础条件:

  1、具有本区户籍满5年的城镇居民;

  2、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

  4、家庭人均财产在规定标准以下;

  5、家庭拥有车辆情况在规定标准以下。

本文标签: ,万元  ,家庭  ,住房  ,溧水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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