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办理
各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否
办理地点:派出所户籍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夏季:8:30-12:00,15:00-18:00;冬季:8:30-12:00,14:30-18:00)
咨询方式:电话/窗口
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群众
受理条件: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
办理材料
(一)身份证明。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二)居住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三)其他证明。居住在其他私人房屋的,提供房主身份证复印件、真实居住房主承诺书、房主同意居住说明;居住在单位的,提供就业或学习证明。房主初次出租房屋的,向公安机关签订《租赁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
办理流程
(一)流动人口申领。
(二)派出所受理。
(三)社区民警核查。
(四)县级公安机关审批。
(五)证件制作。
(六)证件领取。
办理时限
自办理之日起15日。
收费情况
初次办理、到期换领免费,补办一次20元。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电话或办证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