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停机期间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停机时间安排
2022年12月30日18时至2023年1月2日18时。
二、暂停业务内容
全市经办业务子系统停机,停机期间,参保、待遇等一切医保业务经办、两定机构医保相关业务(含异地就医)全部暂停。
三、停机期间医保事项处理
(一)各定点医药机构正常提供医疗服务,参保人员就医不受影响。
(二)参保人在医院门诊就诊与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后所发生的费用需个人全额支付,医保无法联网结算。请慢性病、高值药品、重症用药病员等特殊参保群体提前备药。
(三)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含异地)办理医保出入院的,需先行自费办理,待系统恢复后到医疗机构进行补办。异地住院患者确因特殊情况需办理出院的,可在就诊医疗机构自费结算后,备齐相关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四)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暂缓办理各类备案与手工报销业务,参保人可按程序先行提交申报资料,待系统恢复后,各级医保经办机构集中完成备案与手工报销业务。
(五)暂停医保网办、掌办等业务办理,相关业务将在医保业务系统开机后恢复办理。
暂停医保业务期间,请有就医需求的群众提前规划好就诊时段。因暂停医保业务办理带来的不便,敬请各参保人、各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周知并谅解。如有其他工作调整另行通知。
四、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