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职业农民职称的人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根据《赣州市促进取得职业农民职称人才发展若干措施》文件规定,可享受:支持参加高级研修班、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享受人才住房待遇、畅通发展通道、享受免费技能培训、支持职业农民牵头成立机构、职称证书作为农民技术(果技)员上岗证、纳入人才优先支持范围、推荐开展有偿服务、享有社会保障、入选乡土专家库、加强政治吸纳等优惠政策。
2.根据中共全南县委 全南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创新人才政策、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中共全南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规定,可享受职称补贴(中级5000元、初级3000元)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