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二、咸阳市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1、早期检查:
①早期检查:150元
2、分娩或住院:
①顺产:700元
②剖腹产:1400元
③剖宫产:3650元
④多胞胎生产:每多一胎增加50元
3、流产引产:
①人工流产:60元
②不足7个月引产的:400元
③7个月以上引产的:500元
三、咸阳市生育保险的报销材料:1、如果参保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则需提供以下证件:
①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⑤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⑥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⑦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⑧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⑨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⑩收款收据
2、如果参保男职工的配偶没有工作单位,那么除了以上证件,还需要携带:
①结婚证
②双方身份证
③准生证、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配偶住院分娩费用结算单、出院证
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
四、咸阳市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本人或所在单位持相关材料于产假期满后5日内向有关部门递交资料申请生育待遇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