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消费者取得上述普通发票后,自2022年5月16日起通过“粤税通”“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自2022年5月18日起也可通过“粤省事”,扫描发票二维码或手工录入发票相关信息,登记参与“有奖发票”活动。
个人消费者登记参与活动的发票信息,实行两次开奖。具体开奖时间将在“粤省事”、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下列普通发票不能参加开奖:
(1)红字普通发票
(2)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
(3)票面有“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
(4)受票方为非个人消费者的普通发票
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兑奖
(1)票面破损、涂改、污染严重、无法辨认票面内容的发票
(2)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