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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进入:西安高新区公租房配租资格申请成功公示表
高新区公租房配租资格审核实行两级审核、两次公示,配租资格初审由西安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负责,初审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配租资格复审由西安高新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复审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租房资格申请资料将提交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进行五部门联审,同时对申请人提供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和《个人所得税申报收入查询表》审核,高新区根据联审结果进行配租资格的确定。
拓展阅读:西安高新区公租房审核标准
1、收入标准: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收入标准为单身人员月收入标准为4680元,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4290元,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3900元。收入标准根据西安市对租赁型保障房现行收入标准的调整而调整。
2、车辆标准: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有车辆的,单价低于15万元(以购车发票为准)。
3、住房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4、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应当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且住房困难的人员;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收养关系。
5、住房标准人均分摊包括申请人配偶、18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及申请人夫妻一方父母;收入标准人均分摊包括申请人配偶、18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西安高新区公租房常见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