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教资认定一年可以认定两次,具体的时间根据南京市各个教师资格认定受理机构发布的公告为准。
南京教资认定受理材料如下: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二)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
(三)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类毕业生要求详见公告
(四)港澳台居民需提交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2张
(六)申请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需提供相当助工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七)体检合格证明
(具体要求详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