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就业服务补贴办法》。目的是,为了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助我市企业解决疫情期间用工短缺问题,保障企业抗疫期间稳工复产。
补贴对象
在东莞市登记注册,并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补贴项目
(1)机构为我市范围内企业推荐人员就业,按500元/人标准给予机构推荐就业补贴。如果推荐技师(中级职称)以上技术人员则按照700元/人标准给予推荐就业补贴。
(2)机构向每家企业一次性推荐50人或以上,按第一条补贴项目的标准上浮200元/人给予机构推荐就业补贴。举个例子,如果A机构向B企业推荐50名普工,那么A机构可以获得的补贴是:500*50+200*50=35000(元),比第一项多出10000元。
(3)机构组织东莞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到企业就业的,根据工作天数,按20元/人/天的标准给予机构推荐就业补贴。再来举个例子,A机构向B企业推荐10名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0天,那么A可以获得的补贴是:20*10*10=2000(元)。
以上3项补贴,推荐行为必须是在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在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结束1个月内提出申请,而且3项的推荐就业补贴,推荐的人员每人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机构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达成协议,为我市“春风行动”线上招聘会活动开通专区,为企业提供线上招聘服务,服务期限满2个月的,按每场招聘会100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专区服务补贴,每家机构申领专区服务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而且,必须在“春风行动”招聘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提出申请。
现在已开通“春风行动”线上招聘活动专区的有:智通、度才子、智联招聘,这些机构服务满2个月,记得去领补贴哦。
以上4个补贴项目,人力资源机构服务的企业要为重点企业、防控物资保障企业、国计民生企业及其他重要企业。相关企业名单,人社局将另外发给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家机构申领的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
提交的材料
(一)申领推荐就业补贴需提交的材料:
1.《成功推荐人员花名册》和身份证复印件、技能证或职称证复印件;
2.人力资源服务协议复印件、服务费发票复印件、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复印件;
3.《补贴申领表》
(二)申领专区服务补贴需提交的材料:
1.人力资源服务协议复印件、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复印件;
2.《补贴申领表》。
相关花名册和表格可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点击这里进入)
申领程序
(一)提交资料。机构向所属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提出书面申请。
(二)受理初审。所属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初审,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三)审核公示。复核符合要求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门户网站上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拨付资金。公示期满,无问题的,纳入补贴范围。
温馨提示
最后,要提醒的是,机构应当严格按规定申领补贴。对弄虚作假、欺骗冒领的机构,除追回全部补贴款外,还将列入失信惩戒“黑名单”,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