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清远需要办理居住证的人群如下:
1、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按照规定申领居住证。
二、申请材料(仅供参考以实际的证明为准):
1、居住证-申领居住证
2、《广东省居住证业务申请表》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材料提交要求
1、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2、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收到申领广东省居住证的相关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出具受理凭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