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报销怎么报
政策内容
潍坊市共有46种居民门诊慢性病。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照病人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起付标准执行(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分别是200元、600元、900元),患多种疾病的,合并执行一个最高起付标准。
兑现流程
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提供申请病种所需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申办手续。慢性病患者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持本人《慢性病门诊医疗证》及身份证或社保卡,办理联网结算,一次购药量不得超过30天。
联系方式
医疗保障局-市医保中心-门诊业务科:0536-8097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