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渠道: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含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较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或未设社区的街道、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在淮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淮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应由个人或工作单位统一向单位所在地社区或未设社区的街道、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其他有住房需求的群体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本市城镇户籍的申请户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或未设社区的街道、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本市非城镇户籍或外地市户籍在淮工作的向单位所在地社区或未设社区的街道、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非本市城镇户籍又无工作单位的向现居住所在地社区或未设社区的街道、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