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创业补贴(申请条件+申请材料)
申报对象
1.返乡创业人员:在宜昌市外就业、创业、读书、服兵役等达6个月及以上,回到原户籍创办各类经营实体的宜都户籍及宜都外迁入户籍的人员;
2.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含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
3.就业困难人员:
(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或者男性年满五十周岁的失业人员;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3)失地农民;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5)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7)残疾人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8)脱贫人口;
(9)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前,已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创业者。
申报材料
1.返乡创业人员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需提供资料:《湖北省一次创业补贴申请表》、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返乡人员外出证明、带动就业人员证明资料;
2.高校毕业生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需提供材料:《湖北省一次创业补贴申请表》、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高校毕业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动就业人员证明资料;
3.就业困难人员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需提供材料:《湖北省一次创业补贴申请表》、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证明、带动就业人员证明资料。
咨询地点:宜都市陆城五宜大道9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717-4728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