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报名
01报名时间
5月18日上午莲池区、满城区、徐水区,下午竞秀区、高新区、清苑区。
5月19日全天市辖各县(市)(雄安新区人员请咨询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保定市不再受理)。
报名必须本人到场,请大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到场报名(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02报名地点
保定市民服务中心二楼C区东南侧
地址:乐凯北大街3088号市民服务中心(红星美凯龙南侧)
咨询电话:0312-6788671
03受理条件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2.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3.无吸毒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
4.有本市户籍或者在本市取得居住证。
5.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以下,女55岁以下),四肢健全,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6.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04申报材料
1.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具有三年以上驾龄)。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非本市户籍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各交警大队均可自助打印,也可从交管12123APP申请安全驾驶记录)。
4.高中及同等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毕业证遗失,可提供户口本中注有学历一页或前往原就读学校开具学历证明)。
5.无吸毒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证明(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需审批部门开具介绍信)。
6.本人近期蓝底免冠二寸照片2张。
05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核验,不能提供原件的将不予受理。
2.关于申报材料第5项,因特殊原因,申请人确实无法开具的,需说明原因,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替代证明,采取告知承诺的,本人填写《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作出承诺后,可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申请人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规定的证明材料。
3.申请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证明的单位对其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有法律责任。
4.请补考人员,提交材料前告知工作人员。
5.报名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