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办理指南
一、申请条件
符合享受领取工伤待遇资格,并已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二、申请材料
1、劳动用工备案表(二)(加盖劳动合同备案章)
2、单位发放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保障卡
4《工伤保险一次性(定期)待遇申领表》
三、办理流程
图源:丹东政务服务网
四、补助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其中,五级为18个月,六级为16个月,七级为13个月,八级为11个月,九级为9个月,十级为7个月;
五、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办理地点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 青年大街67号 三楼快办
七、咨询电话
0415-3105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