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注销申请材料
1.申报人的身份证、属单位或村(居)委会申报的还需要提供申报人单位介绍信或证明;
2.死者户口簿、身份证(如无法提供身份证,须申报人书面说明);
3.公民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办理;
4.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死者家属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或社区、居(村)委会证明办理;
5.公民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办理。
宣告死亡注销申请材料
1.申报人的身份证、属单位或村(居)委会申报的还需要提供申报人单位介绍信或证明;
2.死亡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如无法提供身份证,须申报人书面说明);
3.人民法院死亡宣告判决书。
出国(境)注销申请材料
本人或直系亲属持个人申请、户口簿、身份证、外国护照或已在国(境)外定居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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