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时间:截至2024年3月31日
具体申报条件
申报2023年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大中专毕业生符合以下三种类型之一:
1.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离校未就业)。
3.2023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到我市中小微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
与劳务派遣或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合同派遣到其它单位工作的,实际用人单位需属于中小微企业。
(三)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首次参加我省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之前无相关参保缴费记录),申领时已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满3个月(2023年毕业的需在取得毕业证书日期之后计算)。申请人参保归属地为厦门,能提供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账号。
(四)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